2018 年 7 月 18 日,歐盟指控 Google 違法藉由 Android 作業系統壟斷其搜尋業務,向 Google 開罰近五億美金。
經過 Google 對歐盟上訴後,歐盟照舊認定 Google 仍觸犯反托拉斯法,Google不得不宣布改變其 Android 系統的授權模式──同意將 Google Play、Google Search 及 Chrome 瀏覽器分開授權。
Google 官方於 2018 年 10 月 16 日於部落格中發布了一篇文章:Complying with the EC’s Android decision,表示 Google 即將配合歐盟的政策,改變其Android系統的授權方式。
Android 手機製造商不再被迫接受一整包的GMS ( Google Mobile Services):預載高達 11 項 Google Apps,強制消費者強制使用Google的搜尋服務。(相關名詞解釋可以參考我之前寫過的文章:【Lynn 寫點週報】歐盟向 Google 裁罰史上最高罰金有用嗎?早就太遲!全面解析 Android 授權模式。)
隨後美國知名科技媒體the Verge爆料,宣稱取得了Google內部人士的機密授權資料──未來手機製造商在歐洲販售的智慧型手機,若要預裝Google Play,都需要向Google支付權利金。奇怪的是,授權金的多寡是依照螢幕的像素密度(ppi)來認定級距,最高上限為40美金。
老實說這真不是一筆小數目,都快要等於一顆SOC的成本價了,若Android手機付了這一筆授權金,手機製造商肯定虧損,有可能轉嫁部分成本給消費者。消息一出,網路上許多人開始擔憂歐洲將興起一陣手機代購潮,委託親友或是代購店家把手機從美國或是亞洲轉運過來以取得較便宜的手機。
但是先別急,Google身為一家網路廣告公司,Android手機的策略方向不會因為歐盟政策改變,就變更為賺取授權費的模式,這樣會分裂Google的生態系:Lynn推估新的條款多半只是為了規避政府的追查。首先我們先來看看the Verge目前揭露的三層授權模式,以及個別的授權金收取方式:
第一層:Android 開源計畫 Android Open-Source Project (AOSP)
AOSP 計畫提供 Android 底層架構的開源程式碼及平台,所要求的 Android 限制很少:手機廠商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做任何的修改及或是更進一步的客製化。目前使用ASOP架構的智慧型手機將維持免費,Android依然維持開源的狀態。
第二層:手機預載Google Play、Gmail、Maps等Google Apps
過去Google強制要求製造商,若出貨前希望預裝Google Play(用於下載其他的Android Apps)及其他的核心Google Apps,必須一併安裝Google Search及Chrome瀏覽器,但目前改為可分開授權。
也就是說,若手機製造商只想預裝Google Play而不想綁定Google Search及Chrome瀏覽器,必須依照手機的螢幕解析度級距,向Google支付1~40美元的手機授權金。
這一層協議是為了遵守歐盟所指控的「未經 Google 認證智慧型手機,一般稱為 Android forks, Google 要求手機製造商如果要預載其獨家服務,包含 Google Play 及 Google Search,便不能發展及銷售 Android fork 的手機。」
因此Google必須將Google Play及Google Search分開授權,給予廠商選擇空間,但是Android的免費是建立在Google Search所帶來的廣告業務。若喪失了廣告業務收入,Google必須針對Google Play的部分進行收費,才能符合歐盟的公平競爭。此外,Google也必須允許廠商發展及銷售Android fork的手機。
第三層: 一併預載Google Search及Chrome瀏覽器
選擇預載第二層的核心Google Apps並支付權利金後,手機製造商另外可選擇免費預載Google Search及Chrome瀏覽器(非必要),藉此獲得授權金減免或是廣告分潤(目前尚未確定詳細條款)。
Google的作法只是變相繞過歐盟的裁罰條款,仍強制廠商綁定其搜尋服務
Google這樣的作法只是為了規避歐盟的罰鍰,本質上仍強制Android廠商繼續預載Google Search等搜尋服務。若上述的機制推出後,根本不會有廠商選擇第二層協議架構──只支付授權金給Google,一定會走第三層的預載搜尋服務,抵銷掉授權金所增加的成本。
對於毛利微薄的智慧型手機製造商來說,40美元的額外成本過於昂貴。
舉例來說,根據 IHS Markit 所做的拆解,一顆最高階的完整Snapdragon 845 解決方案(含所有的SOC項目)成本約為 67 美元,這是除了螢幕以外最昂貴的零組件。40美元的額外成本對於手機廠來說,大概是手機多了一顆中高階 SOC 的成本。
因此,若手機廠僅選擇第二層的協議,所販售的手機售價將不具任何競爭力,另外Google的搜尋服務早就壟斷了市場,即使不預裝相關搜尋服務,大部分的消費者仍會使用Google Play下載Chrome瀏覽器,廠商沒有理由拒絕第三層的授權架構。
歐洲消費者放心,對於一般的 Android 旗艦手機價格影響不大
依據Google是網路廣告公司的本質推測,這套協議架構應該會做修正到:「若廠商選擇了第三層架構,所產生的收益將抵免掉授權金」。從結果來看,Android 仍然是免費的作業系統──只要你願意協助推廣 Google 的搜尋業務。
Android 市場競爭如此激烈的情況下,廠商要上調價格的空間不大,因為有選擇預裝 Google 搜尋服務的其他品牌將賣得更便宜,以軟體授權的理由漲價更無法被消費者接受,預期歐洲的 Android 手機並不會因為 Google 的新政策而漲價,消費者應該不用過於擔心。
受害的是手機製造商,出貨前支付授權金可能損害其資金管理能力
上述政策看似沒有問題,Android 手機廠仍可以選擇協助推廣 Google Search 等服務來獲得免費且完整的 Android 作業系統。但這項政策更動對於手機製造商來說可能是非常大的壓力,為什麼呢?
如果手機製造商要於出貨前就將授權金支付給Google,再等廣告分潤或是獎勵補貼下來抵銷成本,那麼手機製造商將面臨龐大的現金流管理壓力。比如說,如果今年這一批貨出貨100萬隻,公司必須先付給Google高達4,000萬美元的授權費,過了半年至一年才可能從Google的獎勵政策中回收這筆款項。
對資金周轉緊縮的手機廠,這樣的現金流壓力真的非常的大,更可能影響到手機供應鏈的收款天數,比如說過去是 90 天付款,因為 Google 的新政策,手機品牌廠多了一筆授權金支出,沒辦法像過去 90 天內付款給供應商,可能改為 180 天付款。
這樣的改變將可能讓供應鏈處於非常的艱困的狀態。因為薪水、設備、租金是每天都在燃燒的項目,收付款周期延長對於經營極為不利,需要更多的資金調度才能應付每日的現金開支。
舉個例子,假設我今天工作,老闆對我說一個月的薪資需要半年後才領到──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因為中間的生活開支跟房租都必須持續繳納,這根本是逼死人。為了維持營運,營運現金只能從銀行借調,代表公司需要支付更多的利息及手續費給銀行,間接提高了成本跟管理難度。
華為、三星成為最大的潛在受害者,但更慘的可能是背後的供應商
歐洲的智慧型手機市場相當獨特,最受歡迎的品牌廠是三星跟華為,與亞洲的市場生態有些許的不同。根據 Statcounter 的數據指出,三星在歐洲的擁有 33.4 %的智慧型手機市佔率;華為 16.86%。若單就Android手機市占率,三星有45%;華為則有22.5%(四捨五入),兩者加起來超過六成的 Android 手機市占率。Google 這項禁令對於這兩大智慧型手機品牌可能是相當嚴重的衝擊──如果 Google 要求品牌廠出貨前支付授權金的話。
幸好歐洲主要的Android手機廠都是全球的龍頭,僅僅歐洲地區的收付款政策變動並不會讓華為跟三星陷入倒閉危機,但以 Google 及這些一線品牌廠的議價能力,這些大廠很可能將成本轉移到供應鏈上,對於毛利持續創新低的手機代工產業,營運可能再陷困境。